必一运动根据衡阳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巡察。2018年11月21日,市委巡察第一组在交警支队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是党要管党必须从支队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支队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坚持将党内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充分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党章“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强化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党委一班人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挥好党员的监督权利、先锋模范作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勤于思考,努力破解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发展难题。
三是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强化自我监督意识,充分发挥纪监委的监督作用,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从思想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从组织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从纪律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从作风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从反腐倡廉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从制度建设上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班子老化问题,积极争取市委和市局党委的重视,待市局机构改革时充实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班子年龄结构;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巡察反馈会后,支队已举办了5期交警网校和1期交警大队长培训班;三是改善干部待遇。通过落实“警员职务序列套改”,促进民警工作积极性。
3、关于对省公安厅部署新时代政治建警工作没有坚持问题导向,效果不佳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政治建警专题培训计划,开展全覆盖式政治建警培训;二是制定政治建警宣传方案,组建政治建警宣讲小分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治建警宣讲;三是成立政治建警督察组,对全市交警系统政治建警宣传情况以及各单位政治建警宣传专栏、栏目内容、更新速度定期开展督察;四是强化问题意识,实事求是查找问题;五是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担当;六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抓住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七是正确解决问题,真抓实干。通过以上整改措施,2018年支队政治建警工作在全省取得优秀成绩,排名全省第四。
4、关于推进落实公安部放管服改革不够有力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支队车管所目前全部实现了放管服要求的目标:一是窗口服务已实现申请材料四个减免,即免身份证复印,免填表,免费拓印,免体检表(联网核查);二是已全面简化业务流程,对补换领驾驶证、驾驶证审验必一运动、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等18项业务实行一证即办,普通业务一次排队,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必一运动。
一是关于规范检测行业收费的整改:1、责成行业公示收费文件和标准,公布举报电线、责成行业公布车检服务承诺,并进行失信登记;3、配合市发改委物价部门严厉查处收费不规范行为,一旦发现收费不规范行为,一是实施约谈,进行诫勉;二是函告市发改委。
二是关于停车位少、停车难的整改:1、着力加强对市城区道路的实地调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情况下,在能够设置停车位的道路路段尽可能多的施划停车位。今年9月,支队结合道路交通实际,已在城区莲湖路、临江路、白沙大道等路段施划停车泊位128个。2、会同支队设施大队,完善禁停路段警示标志、标牌的设置;同时,会同支队宣教部门,加强对车辆禁停违章处罚的宣传、告知力度。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行为,予以处罚。3、继续提请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市城区停车泊位的规划设置力度,通过设置立体停车场、增设停车泊位等方法,努力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一是制定《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二是严格区分党委会和工作例会,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严肃、认真、详细作好记录,做到记录完整,有据可查。
一是规范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定可行性强的《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制定党委2019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学习计划时间落实学习内容;二是摒弃学做“两张皮”现象,力争做到学以致用;三严格按照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要求,开展一季度一次封闭式专题研讨学习,让学习充分化、专业化、系统化必一运动、有效化;四是以会带学现象,按照会议记录本,学习记录本和专题研讨学习记录本内容要求分本记录,不再让学习记录与业务工作记录混为一谈;五是规范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并针对2014年到2017年以来的党委中心组学习记录进行重新誊抄;六是规范学习方式,针对专题研讨学习,严格落实学习心得和学习总结。
一是注重加强党规党纪的经常性教育,通过党章党纪宣讲、观看《警钟》等系列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重温红色路线等活动,提升广大民警及协辅警廉政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持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摸清高危、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指导相关单位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交流轮岗制度。二是适时开展队伍集中教育整训活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分析,加强思想教育并使之常态化。三是第一时间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和违纪问题,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已启动支队廉政文化长廊建设,发挥典型案例和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的反面教材作用,及时消除民警及协辅警可能存在的侥幸心理和违纪苗头。
一是科目三考生积压的整改:1、增开科目三考场,由过去1个现在增为3个;2、取消民警周六休息,加班进行考试。截止2月20日,科目三考生已由之前7万余人减少至3万余人,科目三考试预约由5:1提升至2:1。
二是违章照片抓拍不完整整改:1、由法制大队明确各种非现场执法取证的要求,并对各大队非现场执法进行指导。2、由指挥中心收集支队非现场电子警察抓拍照片的缺陷和不足。3、由科研所按照法制大队和指挥中心提出的意见,加强对电子警察抓拍照片的质量把关。4、由指挥中心加强对电警抓拍照片审核把关。
三是处罚中心排队整改:1、拟将支队处罚大厅搬迁出支队院内,当前各项工作正在依规依纪按程序运行;2、在处罚大厅安装门禁系统、增设叫号机和休息等候座椅,规范办事秩序,让办事群众取号后有序舒适等候叫号处罚,减少排队等候时间;3、已报总队购买交通违法自助处罚机14台,有效缓解处罚窗口人员工作压力,方便办事群众自主查询处罚;4、加大各大队处罚中心处罚业务的宣传报导,告示办事群众选择就近的大队处罚中心办理交通违法处罚业务,避免集中到支队处罚中心扎堆办理。
四是交通标志不清晰方面整改:2018年7月份以来,我们对城区道路的交通标志加强了巡查力度,经过排查统计有74块交通标志版面老化褪色,反光膜破损脱落,影响辨识,目前已全部重新贴膜更新。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巡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优化、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五是关于华新立交桥的问题整改措施:解放大道华新立交桥顶层、中间层属于环岛交通,原来除南北方向直行在底层外,其它绝大部分集中在顶层,交通安全隐患极大,从而导致桥面拥堵、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人大代表也曾因此提出建议。为此,支队曾迅速组织专家团队,对该路段进行优化,准备采取整改措施,但由于牵涉中间层桥面改造等相关问题,我们已拿出整体改造方案 ,列入全市13个堵点整治项目,目前在财政走程序。
10、关于对服务站和检测中心等社会化机构监管不到位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关于新西城违规收取年检逾期款和违规制定检测价格优惠协议的整改:1、专门下发通知,硬性要求行业任何人员无权对逾期车辆进行处罚;2、下发了对逾期车检处罚和警告的审批权限规定;3、组织行业法人召开会议,再次强调和要求,坚决取消检测价格优惠协议。
二是关于对中亿荣达检测站工作人员穿着仿冒警察制服事件的整改:已在巡察组指出问题的当日,副支队长关小平和教导员刘晓敏就到该站督办,该站工作人员当即全部换装,并责成该站重新定做工作服,10月中旬,该站已全部重新穿着本站定做的工作服。现全市车检行业均以站为单位着统一的工作服。
一是重抓“两学一做”推进常态长效。要全面抓实“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使“支部主题党日”真正成为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要深化全体党员“亮身份、立家规、晒承诺、赛业绩”活动,在放管服工作改革中干在前、作表率;要加强落实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制度,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定期自省检修、抓好整改落实。二是重抓干部队伍,锻造基层铁军。要分层分类抓队伍,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好管好用好基层干部;要精准有力抓考核,实施精准化目标考核,以考核激发基层干部激情;要多管齐下抓关爱,让基层干部更好在基层一线建功立业。三是重抓问题整改,补齐突出短板。要强化问题导向,从一项项具体短板抓起,不断提高支队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四是要重抓作风建设,实现久久为功。要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要落实常态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完善落实“大走访”,推动党员干部身入基层,心贴群众。
支队于2016年9月在邮政银行开设了党费专户,要求各单位党支部内勤于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作为党费收缴日,每半年将收缴的党费存入支队指定的党费专户,年底拿银行交款凭证与支队政治处对账。支队政治处年底在支队内网对当年度党费收缴、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对支队离退休党员管理,主要依托离退休干部支部管理。对其中一个不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同志,按不合格党员处置,做自动处理。今后,支队将进一步加强对党费的管理,做到每月收缴一次,支部每季度交党费专户一次,每半年公示一次,并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
13、关于支队中层干部和普通民警流动慢,特别是重点和窗口岗位干警长期不调整交流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支队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局汇报,待机构改革时一并进行。一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干部队伍正规化建设为目标,通过轮岗交流,既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和创造力,又培养锻炼干部,促进公安工作;二是建立机关民警下基层锻炼机制;三是遵循有利于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原则,对缺乏基层工作经验或其他岗位工作经验的青年干部优先考虑交流;四是对重点和热点窗口岗位民警实行到一定年限进行交流机制,努力解决因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容易产生惰性和因人情关系影响公正执法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
14、关于交管专业人才缺乏,部分民警协警素质不高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我支队专业技术人才现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编制,有针对性的壮大相关技术人才,为全市公安交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专业技术保障;二是加强从严治警制度,要求全体民警、协辅警筑牢思想防线,时刻树立纪律高压线、警戒线,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在工作生活中不触线、不越线;三是深化从优待警政策,落实绩效工资制,向有关部门积极争取提高协警待遇,创新人才机制,充分使用好专业技术人才;四是加大教育培训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建立传帮带机制,加深后备人才培养力度;五是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摸清现状,因交警支队没有单独的人事权,只能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编制(2014年至今交警支队每年都向市局党委、市局政治部提交了增加警力的报告);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理顺机构设置,挖掘内部潜力,使有限的警力发挥最佳的工作效能。
17、关于部分公务接待放在食堂作为工作餐支出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018年9月15日支队办公室已在内网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食堂就餐相关事项。但凡在食堂列支的会议费、接待费、培训费都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完善相关报销手续,规范帐务处理,将应列入三公经费的经济事项客观真实记入相应会计科目。
18、关于违规将南栋三楼办公室改建装修为客房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三楼招待所是专门用于创模专家等住宿使用,现已改为县市区轮流跟班学习人员宿舍。
一是进一步规范业务窗口流程。完善业务窗口工作制度,制作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在业务服务大厅公开考试依据、考试程序、收费标准、办事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二是提升业务窗口服务工作。为提高服务质量,组织全体人员进行爱岗敬业学习,要求热爱本职工作,端正服务态度;做好工作人员业务上岗培训,合格者上岗,不合格者下岗继续培训;签订工作责任状,违反责任规定的一律辞退。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建立工作考评制度,完善监督机制,采取远程监控方式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追踪;公开监督电话,主动接受驾校、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是支队领导参照市局做法,建立定时到联系工作的基层大队的执勤、事故、窗口等岗位当一天民警制度,蹲点调研基层交警警务工作。二是支队机关各科室(所)、直属大队班子成员要参加支队安排的机关科室岗点执勤。三是各城区大队班子成员要包干本辖区重要路口执勤工作,值班当天高峰期要带班执勤,坚守执勤一线。四是秩序大队对支队、大队、中队领导执勤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警务督察大队将严格按照支队安排着重督察、及时通报、促进整改。
一是关注“”问题新动向,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贯彻落实“查问题、出硬招、改彻底”为重点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要求,抓住典型、坚决问责、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二是坚持运用信访、督察、“12389”、“12345”和微信公众号举报平台等资源,准确把握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和作风问题新动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和跟踪督办。严肃整治民(协辅)警涉“枪、车、酒、赌、毒、密”等问题。三是以“政治建警”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弘扬公安民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推动整个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22、关于监督执纪不严,《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在早发现上深化、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在谈话函询上深化”,既要推动关口前移,体现严管厚爱,又要准确把握执纪政策尺度,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等现象。二是对容易忽视的“微腐败”严肃查纠、追责问责。三是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不收敛、不收手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护短、不姑息、不迁就;对执法不公、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尤其是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问题,对当事人和单位领导严格实行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8年,支队铁腕治警,共自查案件5起,纪律处分8人,禁闭3人,辞退1人。
补交工会会费整改:2018年12月20日补交2014年至2017年工会会费和缴纳2018年工会会费共计294156元。
一是推进主体责任落实。要求各单位党组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守“主阵地”。“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尽好以上率下的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强化纪检监督作用。支队纪委将切实发挥好“哨兵”、“探头”作用,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深入排查权力运行的廉洁风险点,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整体状况,积极协助支队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确保监督无盲区、无死角。
一是按照近年来政府采购办的“放管服”措施,市政府采购办要求全市各采购单位凡符合自行采购要求的采购项目都先自行签订好采购合同再连同采购审批表一并交政府采购办审批并留存备案;二是支队财务始终坚持办理好所有采购审批手续后才予以付款,同时,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和与市政府采购办沟通力度,严格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